朝鲜房客, 一年租约8月底到期, 也在email里承诺会付8月房租。 我今天刚给他新的property manager好的推荐, 他就email我要毁约, 说7月底搬走, 8月房租不付了。看来早找好了公寓, 太狡猾了。
尤其可恨的是, 他不让任何新房客看房 (租约规定可在到期前60天看房)。 现在突然要搬走, 我该怎么办?
他在Intel工作。怎么报告给credit bureau, 或还有别的办法追到8月房租吗?这人太不地道了 - 搬进前求我降押金 (原为一个月租金), 说他如何难,房租3000, 只收了他1000押金.
另外, 怎么防止下个租客也不付最后一月房租? 新手大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