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房东遇到的破事,目前憋曲死了。
房子被租客偷偷拿去AIRB,BOOKING等短租网站做日租房, 8个来月大概差不多一百次出租。
(我是后来在租客REVIEW里看到统计数字的,实际可能还不止)
CONDO MANAGEMENT OFFICE发书面警告数次,都被租客藏起来,直到对方联系到我的经纪人。
中间无数麻烦,反正最后是我们发了TERMINATION LETTER让租客走人,没收了最后一个月租金。
现在的情况是租客把我告上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BOARD的DECISION是判我退回租金跟利息
我也申请了REVIEW,根据的是租赁合同里写明了“租客如果未经同意转租需要赔偿房东”
并且由于赶走租客,我的供款及后来的提前解除贷款都有损失(应果关系)。
遗憾的是, 我的REQUEST FOR REVIEW被驳回了,理由等于没说,就是对方搬走了,我要退房租
那个赔偿看来得到COURT去要了。
目前,一口气憋死我。
租客是很狡猾的, 所有接待入住的事都是他的同居女友负责,他自己否认的一干二景
但我在阳台的装修,CONDO管理办公室的人证物证是强有力的证据。
第一次当房东,为了这2千刀不到一月房租, 到底该不该提诉呢?
请个律师处理这个小TARGET划算吗?
如果提诉,我能索赔的整个合同剩下的四个月房租吗?
请给点建议给新手房东吧。
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