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我的一个白菜房位于西裔、非裔混居地,我喜欢西裔,但不排除非裔。招租,来了一个西裔,有足够的收入,有成年的儿子不在学校,有成年的女儿已成家,法庭记录尚可。也有西裔申请,但没有收入证明,因为老板给他们现金。遂决定租给非裔。
入住后几乎立马开始拖缴房租,我马上反省自己有无错误,交谈被告知他的成年儿子不在学校在牢里;成年女儿成家却带着孩子住他家,且无工作;他有较好的工作却还得付其它女人的child support,(当然这些也不一定是真的)。真是一瓢水浇了个透心凉。咋办?得找到个solution。Negotiation 他答应为我干活,用labor费顶一部分房租。第一次为我修一个车库门,讲好总价钱,完工后他找我要钱,我说讲好的顶欠缴房租,他说他得付supply(两根弹簧)的费用,我给了他$50.00,余下部分顶欠租,费尽口舌方相安无事。后来我让他给我刷墙,结果发现他不仅偷工减料,还质量不佳,我依约定用其足额工钱顶了欠租,但我知道此人不能再用。
以后他每月都交租,但不交足,以至于欠租逐渐积累。他思量我如果将其撵走,我将损失所有欠租,所以想滚雪球。我想既然此人不可用,又不能收齐房租,那就得干净利落撵走他。第一次起诉、胜诉、申请eviction,本州法律规定,地主可以不事先告诉租客的驱逐时间。一时心软,觉得让他知道时间,整理东西自己搬走以减少损失。结果他到法庭提交了个emotion,法官取消了驱逐令。接下来他再欠租,我再起诉、再胜诉、再获得驱逐令,我告诉他任何时间警察都可能来执行驱逐令,此时他总共欠我一个多月房租,他想故伎重演,说分两次缴齐所有欠租,让我撤消驱逐令,我同意。他推定了驱逐日期向我求证,我耸了耸肩,瘪了瘪嘴,因为我对他从来不说谎,所以他以为我的肢体语言是confirm他推定的时间,他在此日期前缴了一些钱,然后让我撤销驱逐令,同意会在其推定驱逐日(也就是我撤销驱逐令后)后缴余下的欠租,我知道在我撤销驱逐令后他绝对不会缴余款。过了他推定的驱逐日,他果然继续赖账。到实际驱逐日,我还是提前一个小时通知其家人整理东西。两辆警车到达,他稍后回来,有点慌神,他向警察解释他已经付了钱,我承认,但指出所缴金额低于欠租。他提议给他一小时立马补齐欠租,警察征询我的意见,我拒绝,并指出他早已准备随时撤离,我向警察打开自来水总阀盖,发现总阀已经关闭上锁(事先侦察过)。
自我点评:
- 地主的功课得做足,粗心往往会误事。
- 地主的好心不一定能得到好的回报。
- 或许有人会批评我既然收了人家的钱,就不应该继续驱逐人家,我觉得我已经给过 他机会,第一次驱逐如果他不提交emotion而是搬走,我也不会向他索取欠租。既然他当我是笨蛋,我也不妨在法律允许范围向他多追回点欠租以减少损失。
- 还或许有人说你小心他用枪打你,我只能再耸耸肩,瘪瘪嘴。不过说实在,再遇到此类事(虽然我认为不会),我不会再这么做,因为不值得,就让他占点便于滚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