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查找了加州规定,除了第一个月房租和两个月deposit,如果租约长于半年,可以接受预付半年或更长时间租金。合法的,对么?
昨天见的白人老太太,没有收入,自称退休前做headhunter,收入六位数,可以用存款现金付六个月或一年房租,计划一年后买房。给了她申请表。她说不清楚信用分数,很久只用debit card和cash,说没有收入没有tax return,也没有租房记录(现在住在朋友家帮忙照顾病人)。我告诉她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柠檬汁说看她存款,只看现在的吗?),找个garantor cosigner。这样可以租吗?老太太本人利索干练,我没经验,她看着不像deadbeat。昨天有个铁有人问收入低找garantor的,回答里有人说不行,为什么?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