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原房主住了14年,N年前被楼主按市场价买下。这个价格县税局应该是知道的(买卖价1)。在楼主的力争下,这个房子在县税局一直保持很低的估价。这个也是可能的。县税局估价不一定参考买卖价。
前不久,楼主把这个房子卖个国人。具体多少价格,只有楼主和国人知道(买卖价格2)。房子过户的时候,写的是10美元。
如果附近类似物业和买卖价格2类似,而且税务估价也类似,这是说服国人最有力的证据。
当然,楼主精于减低房税,所以税务价格可能低于类似物业。最起码,也要找到类似物业和买卖价格2类似的例子。
否则,楼主自卖自夸,难怪国人有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