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租出去的,是夫妻俩带2个孩子。孩子都是男的的,女的和男的刚结婚,在签lease的时候还是未婚妻,现在男的说my wife,我默认他们结婚了。
第一个月是8月5号交的房租,是女的写的支票。存入银行后,没几天退回来了,理由是“金额不够”。新房东我没经验,就告诉她,她很快又给了一张,结果还是金额不足。她说她又有钱了,但是银行被冻结了,最后拖到和9月份一起在9月5号交齐了2个月的房租。其中是男的写的money order+女的用她父母的支票1k。整个过程中男的回复都比较快也比较积极正面。女的差点。我当时没有罚款。
结果10月份的房租在10月5号交了上来,还是女的父母的支票+男的monkey order。存入银行后,女的支票又退回来了。这次理由比较严重是“forgery”。和男的联系,男的很快说他也很不理解为什么女的银行总有问题。拖来拖去又是半个月,这次我要了罚金,是按照比例(假支票/总房租 * 罚款/天数 * 天数 + 退支票罚款)来的。他都付了。男的把那部分钱给了,是money order,今天才存,希望没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是他俩都极其不愿意和我们说话。每次送钱(我自住房和出租方很近),他们或者把钱塞到门口垫子下,急急忙忙开车就走;或者我们就在门口等着,男的看见也就打个招呼任何其他话都不说扭头就走。
我要求以后都是monkey order或者是cashier's check。除了这个,这种情况怎样做才能最大保护房东的利益呢?
不知道在美国forgery check是多严重的问题。如果以后再由类似情况发生,我可不可以用“forgery”check作为理由适当的“敲打敲打”他们。小心我们有你们的罪证在手呢?
真不想走evict那步。一是现在季节房客不好找;二男的起码回复短信很积极很快;三男的工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