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申请人说是两口子都是护士,每人每月收入都是7,8千左右。加上父母一个小孩,一共5个人。因为我们这个房子是4个卧室加一个 office, 所以他家人口倒是合适。说是现在租住的房子屋顶漏,要大修,所以搬出来。有心住4年。本来以为run 一下 credit report 如果没问题就是他们了。看到申请表上没有填 current landlord 的电话,就发 email 跟他要,倒是很快给我了。我想就例行公事打一个问问,应该没什么问题。结果没想到现在的 landlord 说他们不是好的房客,虽然没有赖过房租,但是房子里住了很多人。大概有9个以上。有5辆以上的车。邻近报告到 HOA了。因为房东不在当地,所以很久不知道。这次因为要修房顶,修房公司拒绝修说是东西和人太多。房东飞过来一看差点晕过去,满屋子都是东西。每个房间都是两三张床。三层的顶楼堆满了狗食。
房东勒令他60天内搬出去。房东说她是菲律宾人,房客也是菲律宾人。她说她必须告诉我实话。我是不是应该听这个房东的话,不能接受这个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