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自己的产品。如果拥有独家代理权,那产品就不是他的,他也没有什么办法控制工厂,他只是代理商,对工厂的选择取决于授权方,也不会是他拥有专利,而是授权方拥有专利。
如果他拥有自己的专利,他可做的是与工厂签订 NDA, 防止工厂机密泄漏。另外,海关只拥有对使用商标的保护,监督是谁使用该商标,是否合法,譬如我注册加州阳光为我的专利钢笔的商标,如果其他人仿冒我的笔,只要不是用加州阳光这个商标,海关是无权管辖的。综上所述,可能是他自行设计的产品,即便这样,站在工厂的角度,外商有这个专利让我加工这个产品,还要签NDA,不得外泄机密,但我只卖给他四毛钱,就算赚一倍利润,成本就要两毛钱,我为了两毛钱的利润愿意这么折腾吗?为什么不多要点?退一万步讲,四毛钱以下的东西有多少机密可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