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是2/2公寓,租客是两个女生,一白一黑,住了2年, 期间倒没找麻烦,租金也基本按时缴,但到最后很不合作,合同是7月31日到期,直到31日晚上9:30才交还钥匙,房子没打扫,地毯没洗,室内的墙几乎到处都胀,地毯,门框,墙有损坏。我们自己刷的墙,也没扣钱。我只从押金中扣了打扫卫生,洗地毯,修理损坏的费用(自己修的损坏只扣了材料钱),都有收据和照片,按州法把扣除清单,收据复印件用ceitified mail 寄到他们提供的地址。押金$500, 扣了$370。她们今天收到后刚才两人各自发email来,怒气冲冲,威胁要到小法庭去告我,说我扣她们太多,要求退她们$300就不告了。她们是不是欺负我们是外国人,什么都不懂,才敢这么大胆的威胁要告我们?
特别其中一个让我把claim for decution of security deposit letter 寄到她父母家,她父母是co-signer。她没提供她现住址,这样可以吗?
我按照州法让她们把拒绝的理由和证据用信件寄给我后,我再作答复。
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威胁,心里还是有些怕,接下来我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