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个房客非常好,每次提前半月把房租寄来。后面买房提前几个月搬出去了。他让他的经纪人帮招新房客。当时不好意思拒绝。但那经纪人谎言连篇,介绍了一个让她卖房,没有信用的人。她在网上一个网站,查了一个"Yes" or "no"的信用评价。告诉我们,是可以放心租房的人。当时信了。后面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1。没有经充许,偷偷摸摸地提前半月搬了进去,还油漆了墙
2。隐瞒有狗的情况,发现后拒交压金
3。没经许可,搬东西进入了主人的小储存室(合同上写明只给主人用的)。
4。同意给前房客储备费的,二个月过去了,还没给
5。房租,不催不交,拖延到最后一天。
准备驱逐他们出去。不知那里去告,那里有表格填? 理由是否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