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久了,感觉国内有些法律不合理。现在还有什么赡养法。估计是民间此类纠纷太多,才会制法。不是说母慈子孝吗?

来源: BeagleDog 2019-12-26 11:49:42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63 bytes)

母慈在先,才有子孝。靠法律硬性规定,只能说是非常不合理。另外,离婚后,男方不是要给孩子抚养费吗?怎么在“第二次也很美”中,好像是离了婚,孩子判给谁,谁就要抚养?在美国,如果母亲坚持,小孩都是跟着母亲的。母亲没有工作也没有关系。房子一般也是判给带小孩子的一方。中国法律在保护妇女儿童方面太不作为了。

所有跟帖: 

以后都是独生子女多,这法律迟早都会改的。 -开枝散叶- 给 开枝散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6/2019 postreply 11:58:46

赡养没有专门立法,所以不能说《赡养法》,我查了一下一直存在于宪法、婚姻法以及刑法中,赡养法条是非常完备而成熟的。 -要管3721- 给 要管3721 发送悄悄话 要管3721 的博客首页 (1630 bytes) () 12/26/2019 postreply 16:06:52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