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要求你们购买责任保险(你们已经购买)。其原因是你们的教学活动增加了房东的风险。房东如果有经验,应要求把它列为你们责任险保单的不分担保费的投保人之一。这样,在出现意外伤害时你们的保险承担第一责任。如果不够赔,房东自己的保险再跟进。这是受伤者把你们拽进来的目的,而且不是受伤者的‘深思熟虑’,应是他律师的专业意见。如此,只要法院判决的赔偿额在你们保险范围内,房东的保险就未被触及。但一般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因为既然请了律师,一个‘好的’恶讼师会把可能追诉到的最大保险金额(你们加上房东的)了解清楚,然后把两家责任方都拽上实施诉讼。 如此一来有如下可能的结果: 1. 法院准许的求偿金额没有超过你们自己的保单金额,你们的来年续保保费大幅上涨或你们被保险公司拒保。房东保单虽没被触及,但其保险公司跟着房东当了一回被告,所以保费由于风险增大而增加,房东会要求你们支付多出来的保费部分。2. 你们的保单不够赔,房东的保单被拽进来支付赔偿余额。则你们会被保险公司提高保费或赶出,房东也可能与你们中断租约,或大幅度提高租金以弥补他在保险费上多支付的保费。这样说的结论是你们应找个好的,处理意外伤害的律师积极准备应诉,以确保赔偿金不超过你们自己的保单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