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律师所以要请律师。小公司和个人一般都没有配备常年和自己的律师保护自己,遇到事情

回答: 很有启发意义,我记录下来了。mw!2013-02-22 18:01:33

大多是临时抱佛脚,现上轿现扎耳朵眼儿,事到临了找律师。但这并不算错。在如今律师多如牛毛的当口,在网上找个本地的,精专某个领域的律师早已不是什么难事。大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律师团队,由他们应讯自然是不错的,因为他们都是人身伤害和意外伤害方面的专家。究竟最后结果赔多赔少,要由多种因素决定,少不了控辩双方一番舌枪唇剑,这个就不去管它了。

此次受伤事故前你们向房东提出过合理的安全考虑和建议,但未被采纳。如果有这个建议的证据,譬如电邮,信件等可在庭辩时提出,以其减轻你们的责任。因为租房方有权向出租方指出安全方面的隐患,而后者必须有所反应或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安全隐患。如果不是这样,则出租房应负一定的责任。提出证据还有另一个作用,那就是让法庭知道,你们在这个事情发生前已对可能的危险有充分的预知和已采取措施以避免之(如已联系出租方进行修理)。还要告诉法庭,在出租方未予理睬的情况下你们仍在继续联系,且不能自己代替出租方进行修理(如擅自贴胶条等),因为那样违反租赁合约。

吃一堑,长一智。为避免类似事情再度发生,或避免其他家长效仿此事(不可不防),可与律师商量制定学校和家长之间危险发生方面的免责条款,意在类似事情再度发生时家长承诺不追究学校的责任。说实话,这类免责条款并不真正有用,但起码是有比没有好,且在庭审时会多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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