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偏有人把话题带偏,非把中国扯进来搅混水。辛普森的案子和那个加州富豪女杀人案,就是僵化地强调程序正义导致的结果不正义,可舞狼就是不承认这点。为了证明结果正义比程序正义更坏,舞狼还把严打也扯进来。严打那是结果正义吗?严打就是打着法律旗号的人治行为。不该判死刑的给判了死刑,不该判刑的也判了刑,这叫结果正义?不能为了维护自己的观点,就随心所欲解释结果正义啊。
我同意Y兄的观点,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任何用对立的思维只强调某一面的都是在走极端。过分强调程序正义和过分强调结果正义都是有害的。现在美国的法律界就过分强调程序正义,其对人心和社会正义危害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