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他们真形象
一个简单的例子:“吃猪肉的”这一表述恐怕在大多数人看来就是正常表达,但在新疆我们都知道是恶毒的骂人话:在极端分子眼里你是异教徒,等同于你不是人,所以杀你不违反教义,甚至被有些人解释为杀了就可以进有美女的天堂。所以他们杀完人还认为自己无辜,家属也哭诉得理直气壮。但他们嘴里的没犯法是指没犯教经,不是别人所说的法律。有人利用这个知识差做宣传,这里的某些高学历们还就信了,一点也没感觉被愚弄,这脑子洗得真白
我就好奇,如果真按照程序正义,把那些进了教培中心的人拘留、甚至收监,他们还有啥话说。新疆那边把他们定义为有极端思想需要被教育,而不是说他们有极端行为,其实就是为了避免确认那么多人犯法,既不至于太过肃杀,也能让汉族消消气,双方都有个台阶下。老共真鸡贼,这手腕使的,某些人还觉得自己更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