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意思,接受日本赔偿就是为魔鬼卖命?这又是大清朝的脑干缺失美?法律分刑事和民事,刑事坐牢掉脑袋,民事让他们没钱再作恶。

接受民事赔偿和让他们上断头台没有任何矛盾冲突。民事诉讼有standing,所以需要确认是受害者及其亲属才有资格起诉。 这文里是谁,站在啥立场替所有受害者及其家属说不要赔偿, 多大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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