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算是黑格尔一派对逻辑的定义。但我个人除非要为讨论找个基点,一般对这种方式的定义都会先打个问号。主要原因其实您的回答也有涉及,我们似乎将正确的结果和逻辑划上了等号。但演绎逻辑的正确性,其实是形式正确(我们研究的也只是形式)。也就是前提正确,应用了正确的演绎逻辑形式,便能保结果正确。但前提不正确,或形式不正确,或两者都不正确,结果是正确还是不正确是说不准的。(唯一一个例外是Argument间自相矛盾,那我们就能判断前提之间,或前提与结果之间肯定至少有一个是错的)。当然黑格尔是认为精神第一性的,所以在他的系统中,这种说法倒是可以自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