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就是不与他人共有共享的。
比如两性之间的感情,与他人无关,就是私;不宜展示,不需展示,也是私。
至于创作,私话私说,私情私写,当然私。谁也不应该否定,谁也没有办法否定。
但如果有意无意,要拿出来展示,甚至要求成为通用标准,不但要成为标准,还要用来否定别的标准,这就有一种要抢班夺权的延安腔,或者胡汉三要回来的老爷腔了。
这就是私的困境:自己享受,随便;要别人接受,就蜕变了,到了它所不齿的公的那一面去了。
这种困境是私的自我强化制造出来的。它本来不存在。天下人天下事,本来就是有公有私,该公就仅,该私就私,各有各的好处。
公与私本来就统一共存于人性之中。家长爱孩子,在别人看来是私,对家庭来说就是公。哪能分开?这个例子有点太过理想,因为家庭这个单位太小,公私矛盾难以显现。在大一点的团体中,公私差别更明显。哪样更主要,可能会根据生存需要而不断变化。凡个体与整体联系,都不可能划出绝对的永远不变的公私绝对不同的标准。连生育这种极私的事,也会在某个程度上与公联系起来,显出公的属性。欧洲私,也不计划生育,但也有鼓励生育的措施。
所以,单说私,还可以。以私来否定公,没必要,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