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那篇《我觉得龙叔说的对,应该让“龙叔的屎”晒干——致为人父和简丹儿版主》下,看到版主“为人父”的留言:你吓着我了,我这删帖成烧书之罪了,我赶上秦始皇了啊我。你们大腕打架,我和简丹躺枪。我们还委屈呢,找谁诉苦啊?
于是乎,淘气的土豆上去跟了一句:辞职 不干了 :))
今早发现,俺的留言被删了
啊,这样的留言也会被删啊??
想起我在另一篇《龙叔,这是前几天说的那23位“双赞成”的名单》下的留言:所以,如果某个人在某个方面有某种特长,但一旦其体现出某种强势的淫威并耍手段时,我会不再在意或欣赏其才能特长的。
我对“性格、心理、权力运用”的在意程度远超我对“纯文字”的兴趣。
周末快乐
(刚才直接发在品坛,结果被坛主删了,理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