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神的创造,俺得跟老键兄一辩:)

本帖于 2020-12-21 12:06:1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onebench 编辑

如果不站在第三个立场上,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东西方对对方的判断都很难做到普适的客观(对个体而言,则每个人的判断都是最适合自己的)。

原罪,在俺理解,是罪性而不是罪行。罪的本义不是现在我们说的罪,而是偏离。在这个意义上,基督教与儒家佛教说的其实没有本质不同。有一条不偏不倚的路,假名为中庸或者中道或者圣洁公义。偏离这条路,就是罪。偏离是怎么产生的?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分别善恶。这是一个比喻,就是意识产生了。意识的本性就要做判断,凡做判断,就必有分别。这就是罪的根源。

人有意识有判断进入罪(判断)的世界,这是神的创造所本有的功能,必有的功能。而人重归神的国,也是神创造的本有意旨。这些都是上帝创世的应有之义,不是上帝的辱。就如同光的明灭不是灯的辱,波的起伏也不是水的辱。

甚至在神那里,根本就没有荣辱的差异。撒旦,根本没有资格成为神的仇敌。

在神那里,甚至连神的概念也没有,因为不需要。

但人进入判断的世界而迷失了,神性偶然显露,人才会产生神与撒旦对立的印象,才会有回归的愿望。

人有荣辱,只是因为人有判断,而判断本身是处于罪中的体现。

基督受难,对人来说,是彻底的救赎。对神来说,则是创世的必有一步。更没有荣辱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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