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规定:“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常听有人说: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这么说的人,只会投口舌之快,不会用脑袋做半点思考。请问:如果美国有了暴政,民众怎么拿手中的枪去推翻暴政?

我们知道,美国人有过两次成功的一次不成功的行动:林肯和肯尼迪,得手了;里根,没有得手。

这个算不算推翻暴政的举动呢?如果你说算,你想去当这个英雄吗?美国人认这个英雄吗?如果你说不算,那么,拿枪杀谁,算推翻暴政的举动呢?

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哪个国家的人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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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博也要流下第一滴血呢 -husky- 给 husky 发送悄悄话 husky 的博客首页 (1 bytes) () 10/28/2011 postreply 1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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