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教训别人。法律是讲究实效性的,中国当时都没有的东东,你让人家大律师看什么?搞清什么法理关系?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发个帖,里面5个“tm”,4个“p”,2个“傻”,一个“x”,什么东西才会这种德性?一个月挣不到1千块钱,真是活该:))
当时大家讨论的是1989年中国戒严的问题,你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搬出中国当时并不存在的戒严法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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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时效性”
-看客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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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1 postreply
17: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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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高兴,我也很高兴
-山东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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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1 postreply
17: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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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说的话,你要贯通上下读完读通才是。你的东西,不过是从维基上拿来的一点而已。
-看客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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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1 postreply
17: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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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贴都还在,你去学懂了再来叫嚣。
-看客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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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1 postreply
18: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