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讨论

回答: 这样的认识论的见解很牛!九爷2011-04-16 13:34:34

原文大概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如果是在天地之前生的,怎么会是物件呢?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我的解释是:“有种东西是在混沌状态就形成了,是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经确定了。”这和后面的“天法道”是相辅相成的。

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的“法”是动词。有“依从。。。规律”的意思。

我觉得在研究任何东西的时候,都不要搞玄学。把事情说得云山雾罩的,等于没说一样。任何思想,任何学说要让大众能听明白能接受才行。当我们仰望天空,俯察大地的时候,一切都是一目了然的,真理也是这样,其最大的特点应该是其简明性,不然不能成为真理,也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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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对呀 -九爷- 给 九爷 发送悄悄话 九爷 的博客首页 (567 bytes) () 04/18/2011 postreply 1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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