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转的文章好,一部份人爱看,应该有成就感了哦。^^

本帖于 2011-03-05 18:29:5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偶尔发昏 编辑

我有时写两篇文章,才不管别人爱看不爱看呢。并且这也很逻辑啊,别人眼中的垃圾有可能是我的宝贝,那我手中的宝贝也应该被人允许看作是垃圾。^^

虽千万人,吾独往矣,是不是?^^

谢谢您的文章与讨论,常常也让我受益匪浅。现在要去学校了,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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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就是:)) -看客2010- 给 看客2010 发送悄悄话 看客2010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4/2011 postreply 1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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