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转的文章好,一部份人爱看,应该有成就感了哦。^^

来源: 2011-03-04 00:21:4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有时写两篇文章,才不管别人爱看不爱看呢。并且这也很逻辑啊,别人眼中的垃圾有可能是我的宝贝,那我手中的宝贝也应该被人允许看作是垃圾。^^

虽千万人,吾独往矣,是不是?^^

谢谢您的文章与讨论,常常也让我受益匪浅。现在要去学校了,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