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不讨论中国古法的礼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我们只要看它的存在是不是对人性无礼的一面的制约,而这种制约是否起到了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
——如果仅仅是一种仪式,那么它的作用就非常非常有限了
如果它的作用确实存在,那么它的任何的表现形式或者延伸意义就不应该有东西方之分,这是打破文化区域界限的一种革新。
——不同种类的东西无法放到一起比较,比较了也没有意义。
再说西方文明中的礼,也就是你所提出的贯穿在其中的"尊重、平等、公平”是生来就有的吗?不是吧,也是经过了抗争和压迫而意识到的,那么既然别人已经把过去的苦都尝试过了,现在这种经过瘁练出来的经验,我们为什么不能拿过来用?这和"礼"并不是抵触和背道而驰的。
——拿过来用的思想是绝对正确的。但是拿多少,怎么拿,却是很值得商榷的。如果双方是对立的,必须二选一的,逻辑上应该是选择正确的而放弃错误的。但感情上,估计极少有人能刮骨疗毒。
在我看来东西方文化外部的表现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劝人为善,稳固社会,和净化人心的大方向是非常一致的。
——事实上,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对“善、恶、好、坏”是有着极为不同的判断标准的,所以“大方向”最后终归会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