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看出有多大的区别

我所理解的外圆内方是指自己内心有充分的思想自由和原则,外圆是指具体行为必须因地制宜采取变通的策略,这跟你说的具体行为的自由需受约束不是类似的意思吗?

法律和自由的关系,我不大懂,不过很想跟你学习一下。你所说的“合理的法律就是用来保障每个人的平等的自由的”,这里的平等的自由你征对什么而言呢?心灵的还是行为的?如果是心灵,只要你有思维能力,什么能管住你高飞的思想呢?如果是行为,行为的自由本来就受局限:社会的,家庭的,个人性格的......,每个人千差万别,又如何定义平等呢? 我感觉保障“每个人”有点绝对了,法律不能保障所有人的自由权益,或者可以说保护的人群越多就是越合理? 就是想讨论一下,希望不要给你抬杠的印象哈:)

 

所有跟帖: 

这个问题我过去讨论过,自由真有那么难懂吗?:) -Jediluke- 给 Jediluke 发送悄悄话 (258 bytes) () 10/03/2010 postreply 15:11:26

如果说到人的自由的心受思想经历的局限 -squirrel_6- 给 squirrel_6 发送悄悄话 squirrel_6 的博客首页 (290 bytes) () 10/03/2010 postreply 17:31:44

我在跟你开玩笑,别当真:) -jediluke- 给 jediluk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3/2010 postreply 16:56:11

还能当真到哪儿去,随便聊着玩呗:) -squirrel_6- 给 squirrel_6 发送悄悄话 squirrel_6 的博客首页 (99 bytes) () 10/03/2010 postreply 17: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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