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岁,某些孩子已经足够成熟,某些孩子却依然童稚。但是,在苦难的家庭里人会早熟。

来源: 玄野 2010-04-26 07:56:0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回答: 谁为离婚两难?尘凡无忧2010-04-25 14:24:46

所有跟帖: 

11岁属于未成年人,很吃惊有法律让未成年人做这种选择 -月如霜- 给 月如霜 发送悄悄话 月如霜 的博客首页 (26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9:46:35

法律理当如此,有法不依,应该象大陆的情形。但是,这种事情,大陆法院考虑人情因素较多。 -玄野- 给 玄野 发送悄悄话 玄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9: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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