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译 “彼既屠我归顺良民,又奴其妻子耶” 大谬

本帖于 2008-11-16 09:01:32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开心豆豆 编辑

清史稿此句之前有:

“乙卯,御殿宣阿敏十六罪。眾議當誅。上不忍致法,幽之。
又有:
“先是阿敏既屠永平官民,以其妻子分給士卒。”

上方才曰:
“彼既屠我歸順良民,又奴其妻子耶!”

后以:
“命編為民戶,以房舍衣食給之”为惩。

断无“皇太极对他屠杀平民的举动极为气愤,不仅囚禁了阿敏,而且把阿敏的妻儿子女分给普通士兵为奴。”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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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涉皇家威仪,践踏皇亲血脉, -林默山- 给 林默山 发送悄悄话 林默山 的博客首页 (44 bytes) () 11/10/2008 postreply 16:44:44

是我谬读了,惭愧。谢林兄斧正! -渔樵耕读- 给 渔樵耕读 发送悄悄话 渔樵耕读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1/2008 postreply 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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