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译 “彼既屠我归顺良民,又奴其妻子耶” 大谬

来源: 2008-11-10 16:26:5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清史稿此句之前有:

“乙卯,御殿宣阿敏十六罪。眾議當誅。上不忍致法,幽之。
又有:
“先是阿敏既屠永平官民,以其妻子分給士卒。”

上方才曰:
“彼既屠我歸順良民,又奴其妻子耶!”

后以:
“命編為民戶,以房舍衣食給之”为惩。

断无“皇太极对他屠杀平民的举动极为气愤,不仅囚禁了阿敏,而且把阿敏的妻儿子女分给普通士兵为奴。”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