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要是不见阳光,就没事了。偏偏让一些人给推了出来,想私了也不能私了了
看来未经允许拿了lv店的东西,这是肯定的了。但那些东西是不是可以不是包什么的,换成眼镜?对,现在已经有人放风是墨镜了
听说要估价,而也有人建议:外国人偷窃按“成本”估价,而不能按“市场价”估价
那几个眼镜的成本,能不能做到几百块钱呢?
那结果,嗯,看看检察院声明:
有洋人球二者,上天堂窃得墨镜一副,人赃俱获。
经查,所窃之物价值低廉,念其年少无知,且为初犯,现决定不予起诉。
但我中华威仪不容有失。现发放路资,将球二驱逐出境,并责令其在三个月内不得再回上国,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