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那张笔录,有被告的指印

如果笔录照片为伪证,那么一切简单,派出所所长、徐的儿子都涉嫌伪造证据,刑事罪,检察院起诉。

如果照片是真的,则原告证据优于被告,这种情况,民事法官判得没有太离谱。

对采信这份文档的理由,法院的说明是:
“关于电子文档,在派出所一提交给我们时,我们就让被告来看,以给他时间准备,他也拷走了。被告作为IT从业人员,精通电脑技术,又有律师为其提 供专业法律服务,如果电子文档存在被伪造、篡改等问题,被告可以申请鉴定。但被告方并没就该电子文档真实性申请鉴定,而仅仅以电子文档的合法性及无法与原 件核对为由而不予认可,但电子文档印证了本院对民警的谈话笔录。”

所有跟帖: 

该案可能是存在相撞,但就可取得的证据而言,无法判定过错方 -一宿梨花- 给 一宿梨花 发送悄悄话 一宿梨花 的博客首页 (352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0:07:42

所以还是要看事发地/诉讼地所在.英美法:一切疑点利益归於被告. -笑比哭好- 给 笑比哭好 发送悄悄话 笑比哭好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0:13:38

哦应该说是:英国普通法传统,行使无罪推定原则(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笑比哭好- 给 笑比哭好 发送悄悄话 笑比哭好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0:20:29

是,疑罪从无。所以原文也是说道,判决和调解有从精神文明建设考虑的出发点 -一宿梨花- 给 一宿梨花 发送悄悄话 一宿梨花 的博客首页 (286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0:25:46

啊, 彭宇案。。。也许我们很多人都搞错了, 其实说谎的还真是彭宇? -黑色的公爵- 给 黑色的公爵 发送悄悄话 黑色的公爵 的博客首页 (17995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0:31:27

看了判决书,感觉是论据并不充分,证据和结论间无必然逻辑。当然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员 -一宿梨花- 给 一宿梨花 发送悄悄话 一宿梨花 的博客首页 (186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0:47:16

证据不够。 -masterfox- 给 masterfox 发送悄悄话 masterfox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1:51:56

应该说是双方证据都不足 -黑色的公爵- 给 黑色的公爵 发送悄悄话 黑色的公爵 的博客首页 (37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3:25:37

就算是上下公车拥挤, 他碰到老人了, 也马上主动救治了, 怎么就有罪了呢? -claudia0708- 给 claudia0708 发送悄悄话 claudia0708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3:19:52

主要是中国人不习惯买保险, 如果一个有意外事故险, 另一个有第三者责任险 -claudia0708- 给 claudia0708 发送悄悄话 claudia0708 的博客首页 (52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3:22:20

中国保险公司索赔估计很难 -黑色的公爵- 给 黑色的公爵 发送悄悄话 黑色的公爵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3:26:28

这是民事案, 要赔偿而已 -黑色的公爵- 给 黑色的公爵 发送悄悄话 黑色的公爵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03: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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