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对于贪污罪还是认罪了的。

回答: 薄郎翻供,真丈夫也!白镜天2013-09-06 17:09:50

薄熙来2013年4月2日的亲笔供词承认:“当时我缺乏警觉,放松了要求,同意王正刚去找谷开来商量”,“王正刚找过我,我又给谷开来打过电话,责无旁贷”。
薄熙来在法庭上也承认:“我2013年4月2日的笔录是真实的,而且我按了手印、签字,感谢公诉人宣读我的该份证据”。
审判长认定:“被告人庭前会议和前面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对相关的事实也是认可的,只是对性质有辩解意见”。
薄熙来没有为这500万给大连市政府打电话,而是给谷开来打了电话,贪占目的很明显。

所有跟帖: 

500万属王正刚贪污,行贿于薄家。公诉人立案为薄家“贪污”。此乃别有用心,路人皆知啊。 -白镜天- 给 白镜天 发送悄悄话 白镜天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18:56:54

受贿罪和贪污罪量刑相同。有什么可“别有用心”的?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34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19:08:07

哈哈。三条“罪状”和二条“罪状”,孰重孰轻,你应该明白。 -白镜天- 给 白镜天 发送悄悄话 白镜天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19:16:09

三条“罪状”比二条“罪状”判刑重?那条法律规定的?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19:20:03

你难道不懂什么叫“造势”? -白镜天- 给 白镜天 发送悄悄话 白镜天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19:35:02

“造势”?无聊。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20:03:31

是啊。“造势”是很无聊。温奸相为了“造势”,没有少化力量。 -白镜天- 给 白镜天 发送悄悄话 白镜天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20:22:07

那为什么薄还认罪,配合“造势”?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7/2013 postreply 06:16:47

不管是贪污罪还是受贿罪,这500万薄认罪了。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19:24:57

你不懂贪污和受贿的区别。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144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20:08:22

钱没有到薄的账户,只是到了律师事务所账户 -cavebear- 给 cavebear 发送悄悄话 cavebear 的博客首页 (73 bytes) () 09/07/2013 postreply 06:25:57

是薄的妻子谷开来指定的接收人赵某某的账户。只要转到私人的账户就是贪污。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7/2013 postreply 07:56:51

要翻供何不连这500万一起翻了?可能薄不懂法,以为这是公款私用,是小事。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19:27:55

两个人,死无对证!薄熙来说他不管钱,不知情而已。何况他确实还是比较小心的。 -相当冷静- 给 相当冷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21: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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