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月自行车算是重要财产,被他偷走了才是杯具呢,活该他!

本帖于 2010-01-23 18:43:45 时间,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编辑

冰花姐不用想太多闹。。
我原来住教工楼,经常崭新自行车失窃,好象是思普瑞可啥的。速度之快,有人回去拿东西的瞬间就丢了。。
很多年后遇到同事说起来这事儿,原来是二楼的那谁谁,天!他还是学校保卫科的,
手法是整车扛回去。
幸亏那会俺穷,骑的是很旧的车,丢了一辆估计不是他干的哈哈。

所有跟帖: 

94a~ -有人夸我是唐僧!- 给 有人夸我是唐僧! 发送悄悄话 有人夸我是唐僧! 的博客首页 (35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19:02:20

哈哈,你还干过这事儿?师父一直以为是二师胸干的,从实招来~! -千帆舞- 给 千帆舞 发送悄悄话 千帆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19:06:54

嗯,杯具,洗具都曾有过, -鲁冰花- 给 鲁冰花 发送悄悄话 鲁冰花 的博客首页 (82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2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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