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月自行车算是重要财产,被他偷走了才是杯具呢,活该他!

来源: 2010-01-22 18:44:4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冰花姐不用想太多闹。。
我原来住教工楼,经常崭新自行车失窃,好象是思普瑞可啥的。速度之快,有人回去拿东西的瞬间就丢了。。
很多年后遇到同事说起来这事儿,原来是二楼的那谁谁,天!他还是学校保卫科的,
手法是整车扛回去。
幸亏那会俺穷,骑的是很旧的车,丢了一辆估计不是他干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