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同意,有几条我看不必要:

第4条是---笑着哭?一般人办不到。干脆不哭,这时的眼泪不值一文。有第3条就行了。

5和6太娇情,删了吧。分手时一切都扯平了,不必假客气,说声“那就这样了”就很得体。

第10条,人家甩你,你还要自虐呀?删了!

第12条,很不实际,省了吧,

所有跟帖: 

太正确了!下次一定要找机会被人甩一次! -千黛百合- 给 千黛百合 发送悄悄话 千黛百合 的博客首页 (11 bytes) () 08/30/2009 postreply 11:19:42

祝你成功,嘿嘿。 然后别忘了上来报告一下体会。 -佳人在北方- 给 佳人在北方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30/2009 postreply 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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