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同意,有几条我看不必要:

来源: 2009-08-30 10:07:4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4条是---笑着哭?一般人办不到。干脆不哭,这时的眼泪不值一文。有第3条就行了。

5和6太娇情,删了吧。分手时一切都扯平了,不必假客气,说声“那就这样了”就很得体。

第10条,人家甩你,你还要自虐呀?删了!

第12条,很不实际,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