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兄,以十万作为标准肯定是不对头的。看下面一段:

非正常死亡

信阳地委向省委报告的死亡人数为38万,信阳地方志统计的死亡人数是48.3万。时任中央调查组处长的李坚和李正海两人向中央报告的数字是105万。1961年1月13日信阳地区呈报中央最后一次统计数字显示:全区总人口808万6,526人,1959年11月至1960年10月,死亡人数107万321人,占到总人口13.2%[1]。2012年,来自南京大学的研究者将因饥荒而没有出生的人口和因饥荒而外流的人口纳入统计,并分析认为,信阳事件在该地区造成了约125万的人口损失[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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