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尔阅读到了一篇涉及在北京四通桥所出现的“文革”式手法的反习横幅【链接为: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index.php?act=comment&postid=11891187&channel=news】的报道,挺有意思的。客观中立而言,这法理人权下之民主言论自由,也属于其“明码标价”之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简直嘛。完全可以理解,也看得惯。
然而,问题是:这一四通桥惊现横幅,却是把政治标题倒过来以打着“反文革”的旗号,而实质上干着“文革”期间造反派们所干的事情。由此可见,他们这些反“文革”派,却是最热衷于政治双重标准的了:明明自己就热衷于这么享受着“文革”那种民主言论自由的方式,却又处处反对或阻挠自己的对手也使用“文革”方式。呵呵呵,这就是当今这四十多年来,那些反毛否文革的邓右胡乱邦们最热衷于如此这般地偷换概念着瞒天过海地欺骗人们之所在了!既然你都喜欢使用“文革”方式,那不就等于自己的大脑意识之付诸于实践的事实,是完全拥护“文革”的嘛!否则,你干嘛采用毛泽东思想那种“文革”手法呀?那不就等于闹事者的实际性实践,已经将那完全属于法理上与世接轨的民主言论自由的“文革”,当作真正意义的所谓“改革开放”了嘛!因此,他们那横幅中所写的口号之一的所谓“不要文革要改革”的说道,不就典型法理逻辑不通之前言不搭后语而自相矛盾了嘛!不就典型的法理上之伪命题了嘛!
又称,“不要领袖要选票”,就更是自相矛盾了!试问:
1)习近平的连任参选,有违法违规而涉嫌犯罪之处了吗?否则,又何来所谓“要选票”之说道呀?那请这类“文革”红卫兵们,在选举中好好地通过自己曾经选出来代表,来充分发挥那张所谓“选票”地作用呗。
2)所谓“不要领袖”的说道,就更是荒唐可笑。试问:即便在美国或其它什么西方国家,其政党政治中,有那所谓“不要领袖”之说道或做法吗?那不成了一盘散沙了嘛!这不整个就类似政治“文盲”和法盲之不懂装懂而自相矛盾嘛!还搞明显政治之双重标准,而跟移动靶似的,都不知让支持者或反对者,如何准确点评呢。
接着,又称“不做奴才做公民”,那不就正好了嘛!你本来也无需做习近平的“奴才”。那么,习近平也根本无需做你“奴才”了嘛。否则,什么都听着你这类无中生有、似是而非的反对口号的话,而不重复行驶自己的法理公民权去竞选连任的话,不就等于实际上害怕了你,而做了你的“奴才”了嘛!
因此,其整个口口声声反“文革”、而实质性实实在在地干“文革”的表现形式,就已经是典型的重蹈邓右式“举着红旗反红旗”之覆辙的翻版了。还反啥子“文革”呀?你不都在实践着“文革”了嘛!凭什么别人不可以如法炮制着点赞“文革”的英明正确性和及时性呀?不正是到现在还管用着嘛!否则,不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真实写照了嘛。
而另一张同样是“文革”版的“大字报”横幅,又称“罢课罢工罢免独裁国贼习近平”的遣词造句。那么,法律问题就必须要有所针对性地做如下反应了:
试问1):假设白纸黑字所指控,习近平为“国贼”的话,是否必须得具体地进一步做出有关“国贼”之解释,并提供相关有说服力的证据佐证之呀?如:习近平是否偷偷摸摸地干了法理隶属于“贼”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勾当呀?比如,有否其“贼”之赃款赃物等之类呀?否则,习近平不就完全可以找律师,通过司法的途径起诉之,并来个庭审对质了嘛!败诉者,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了嘛!否则,整个国家社会的任何形式的媒体,都可以成了涉嫌侵犯人权性质之违法犯罪而“莫须有”式无中生有、空口无凭迫害任何人了!
试问2):假设白纸黑字所指控,习近平为“独裁”的话,是否也照样必须拿出具体证据来呀?比如:涉嫌违法犯罪式乱政乱纲的“独裁”性质的独断专行,并因此导致了严重的“国贼”性质的损失或失败等之类的必须法理问责性质的过失。否则,不就典型的涉嫌违法犯罪式无中生有捏造是非,而照样该被司法追究了嘛!
如果习近平所有重大的所作所为,均是完全有着法理法规依据之合法合规性质行驶其岗位职责所赋予的相应权力的话,那么,跟所谓的“独裁”指控,就事实上之风马牛不相及,而纯属伪命题!
邓右伪共“特色”集团们,不是一直都在打着所谓“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幌子下,口口声声高呼:要学习、效仿、甚至照搬西方欧美国家“制度”的口号的吗?而人家那完全依法依规治国,而法理严禁造谣捏造是非,不也正是那些西方欧美国家所专项针对性立法并执法之先进统治软实力所在吗?
怎么这么好的东西,却就不愿意去好好地向人家学习、效仿、甚至照搬了呀?而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尽干着类似“举着红旗反红旗”性质之说一套做一套的骗人把戏了呀?这就奇怪了。不正是自毁政治道德信誉之所在了嘛!篡权夺位得逞之后,便口口声声所谓“依法治国”。到现在那什么所谓的“改革”,“革”到了自己的头上时,又不干了。又要出尔反尔了!而根据当今的党规国法,习近平不正是完全有着充分的法理法规依据的资格,而完全可以参见其连任行为嘛。有啥好非法非规之“莫须有”式指责呀?
由此可鉴:那些拥邓而否文革反毛性质的虚假“改开”之类,纯属其伪共集团性质之什么都可以“地沟油”式弄虚作假,而“伪”得很......而其所口口声声的所谓“改革开放”、所谓“要选票”、所谓“依法治国”等口号式诉求,纯属“叶公好龙”性质之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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