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加州搬来VA约一年。两周前经过LORTON被马路对面警察拦住说Radar显示我开67mph,而该路限速35mph. 当时我先经过一段修路区所以时速很慢(only one lane),过了该区后路面扩为 two lanes,而且基本没车,所以我加速时没注意,而且也没看到35mph限速牌。很快警察拦住我时才看到远处前方有一个35mph的限速牌。他给了我两张罚单:一张Class 1 reckless driving; 一张因为我的驾照还是加州的(因我们很快会搬回加州所以一直没换。警察说我补办一张VA驾照即可)。
心中很懊悔自己开车不当心,因为搬来不久不明白为啥一定要上法庭而且还是Class 1 Reckless Driving所以警察给我罚单时还和他理论了半天(现在学习了,才知道VA和加州不同,很内疚)
我在VA和加州的驾驶记录良好,上Fairfax District Court法庭前有几个问题请教:
1. 出庭时到底要Plea "Guilty" 还是"Not Guilty" 。 据说如果Plea "Guilty" 就连向法官陈述事件请求减罪的机会都没有。法官会直接定罪。是这样吗?看到有帖子说出庭当天见法官前可以和prosecutor 讨论Plea "Guilty"可以减罪到多少,真是这样吗?据说我将去的General District Court in Fairfax是非常繁忙和严苛的。
2. 出庭前要准备什么。有朋友建议我画图显示当时路由窄变宽(one lane to four lanes),所以加速。但我觉得用处可能不大。警察说我67mph, 我没有证据证明他不对。有人建议查 speedometer,相信即使查出不对法官也很难相信。所以我会带新办的VA driver license,VA和CA clean driving record, 也会画个图备用。Anything else you would suggest?
3. 我这个情况是否应该请律师?
若有任何建议请提供,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