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乙的家长在第二天打电话找到我们,要我儿子给她儿子道歉。我们又详细问了儿子,同学乙按规定应该在NUTS FREE的桌子上吃饭的,但是他却跑到其他的桌子上吃饭,有没有经过管理人员的同意不知道,上面的事情发生后,我儿子很委屈就跟比较玩得来的同学说,他是想帮同学乙的,而同学乙反把他告了,害他得了个处分,于是那些同学就一起责备同学乙,同学乙回家向父母哭诉,于是我们在第二天接到了同学乙妈妈的电话,他妈妈在电话里举了一个曾有人向有花生过敏症人的食物里投放花生,被以谋杀罪起诉来危吓我们,她口气虽然比较缓和,但是意思却是非常明确,就是想让我儿子给他儿子道歉。
我跟孩儿爸想来想去觉得这事不对劲,难道学校方面没有责任吗?难道同学乙没有责任吗?已经是六年级的人了,为什么不能尊守校方的规定,而校方管理人员为什么不管?我们打算明天打电话给学校申诉,这话应该怎么说才比较妥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