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在入公民时,也改了名字。FIRST NAME 英文,LAST NAME 老公的姓。中间是娘家姓。没有任何文件证明二者之间的联系。但我个人所有的ID,包括护照,驾照,信用卡,只要出示公民纸,就都改过来了。
之后,我给弟弟一家办移民。前几天接到移民局的通知,让我证明两个名字是一个人,我应该出示什么样的文件呢?先谢了。
请教各位怎样证明我现在的名字和曾用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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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俺留这儿一天了,看得人不少,咋就不给点儿建议呢?
-乐天知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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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09 postreply
15: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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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各位怎样证明我现在的名字和曾用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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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09 postreply
15: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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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可我不记得有这张纸了,我得找找。
-乐天知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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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09 postreply
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