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即使有了court order,商家仍然可以否认他们有关键出事地点的录像的存在,而只是提供一些其他的录像给原告方。
所以我感觉老猫的意思是,如果原告自己没有录像,录音,证人, 官司会劳命伤财。
我理解的对吗?谢谢老猫!
多谢老猫!还有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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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因為老貓不是當事人,所以老貓無法回答您. 謝謝您的諒解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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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2009 postreply
11: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