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仅仅是个人的建议,不是法律意见。

本人不是加拿大律师,但看在是校友的份上勉强给点个人建议。

按照法律,你的女儿应该对两个人同签的协议负责。但是,如果你女儿不想在加拿大拿身份并长久生活,可以不用理。房东要上庭去告的可能性不高。

最后的方法还是再找一个新的合租者。另外,好象你女儿的房租有点偏高。Mcgill附近800就可以租到单人很不错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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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这仅仅是个人的建议,不是法律意见。 -johnyin- 给 johnyin 发送悄悄话 (154 bytes) () 05/10/2009 postreply 07: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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