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棘手很少见的TAX case: 紧急求助

本人中国公民,于06年八月入境美国,现持H1B。先在私人公司混了一年半。这期间俺根据文件老老实实交了联邦税。后于08年转战大学做科研,粗粗地查过PUB901,觉得本人08年符合3年的TAX TREATY EXEMPTION 的条件。 不幸的是,大学TAX SERVICE 的人说俺不符合,理由是俺于05年持B1/B2 在美国呆过11天,这也算一年。俺各人觉得05年俺来美是开会加旅游,又没工作,怎么算呢?

各位懂税法的大侠帮忙看看吧,几千块呢。提前叩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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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case没有什么复杂的吧? -大块砖头- 给 大块砖头 发送悄悄话 (541 bytes) () 03/19/2009 postreply 1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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