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比我明白,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愿意承认事实。
你姨父家的事并不是你们的家务事,如果你们想分你姨的财产,就应该在她去世前,让她立遗嘱,把她的财产留给你们。可惜,谁也不会那么做,不留给自己的老头子,而留给一群虎视眈眈的外甥?
不管你姨和你姨父的家产谁贡献的多,哪怕是你姨挣下的,如果她去世前,无遗嘱,都归你姨父,谁也夺不走。
我猜,他们的家产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你姨从娘家分的,所以你们这方面才会有分你姨父遗产的奢望。
很不幸,如果你姨父一点都不给你们,你们一点办法也没有。找单位也没办法,谁会管别人的家务事呢?
而且你们这一方的人很奇怪,为什么要想分你姨的财产呢?看样子,很多人都盯着,还要你姨父把他们加到遗嘱里去。如果你姨父一方的人对此遗嘱提出疑义,起诉说你们逼迫他签的,很可能这样的遗嘱就会被宣告无效。
在美国不行,在中国就行吗?什么是合理?如果他们有子女,你们是不是还要盯着?肯定不会,无子女,真是悲哀!!!
不要奢望你们这一方想继承你姨的财产,她丈夫是唯一的继承人。
让老人安度晚年吧,不要去打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