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般在美國大約有37%-40%的離婚配偶沒有或是沒有準時支付配偶的贍養費.(這是2005年老貓知道的數據),以中國人一般的民情與個性這個比例只可能更高.
(B)沒有錯,教科書中是告訴我們"一般结婚超过10年都可以拿到赡养费,你老公要支付到你再婚为止",但是事ˊ上大部份的情況法官都不會這麼樣的判決,相信老貓,如果老貓不受到一定的要求需要保守客戶與律師隱私權規定,老貓絕對願意拿老貓過去在學校處理過實際的案件來告訴您,這是一個絕對錯誤的觀念.
實際的法律案件與許多理論的觀念有相當的不同.
(C)"美国一般倾向母亲,你拿到孩子抚养权也没什么问题",這更是一個誤解,相信老貓,一般的情況是傾向這個情況,但是如果一風沒有任何有效的收入,法官在考慮"孩子最高的利益"的原則下,多半會將監護權判決給有收入,或是收入較高的一方. 所以沒有錯,"但你也要做好准备,很可能你老公支付的不能维持你现在的生活水平,你还需要工作。",是正確的想法.
(D)"你没有工作,你老公还要支付你的律师费",老貓個人的了解是這並不是常例,至少在老貓工作的州,一般只有很少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有可能會遇到這種判決....所以當事人必須了解這個部份...
總之,離婚就如同兩國交兵,誰的國力強,誰的資源足夠到能撐到最後,誰才能是最後的贏家,所以這就是老貓堅持當事人應該考慮先在經濟上尋求獨立再考慮其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