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男结婚13年,结婚后2年生女儿,5年随老公来美.女来美2年后开始读博,读博期间与别人(欧洲人)怀孕,于是离婚.在国内离的,10岁的孩子判给了男的,注明孩子抚养费两人共同承担(没有说比例),两人再没有关系.现在孩子18岁,要上大学了,这8年女没有付任何抚养费,过节给过孩子礼物. 女说自己现在和那欧洲人同居,没有结婚,自己年薪5万多,男的年薪8万多(单身),孩子的学费要按工资比例付,付与不付也要看她心情,因为男的和她结婚超过10年,离婚后自己比男的工资低,而且没有再婚,并没有因此向男要生活费.
问题: 若女不付孩子学费,男能告吗?
若女据付,能不能脱离母女关系?申请大学助学金就不用填其母的收入,申请到的可能大一些.
美国是不是结婚超过10年,女/男离婚后比对方的工资低,而且没有再婚,就要向对发要生活费?还不论谁有过错,谁先提出离婚?
如果这种状况,两人付孩子的学费比例该是多少?
注;现两人在美都是绿卡身份
关于已离婚的夫妻对孩子上大学费用的问题!
所有跟帖:
• go to my group and take a look -ne0987- ♀ (60 bytes) () 06/15/2008 postreply 13:25:26
• 你的意思是不是孩子的学费父母都没有责任?不会吧! -灌水马甲- ♀ (0 bytes) () 06/16/2008 postreply 09:20:03
• 我现在才明白什么是高分低能。18岁后就是靠自己的了, -Princessgr- ♀ (12 bytes) () 06/16/2008 postreply 13:34:14
• 请看一旧贴的问题和回答,这可能也是为什么申请助学金要求父母的税表W2 -灌水马甲- ♀ (1124 bytes) () 06/16/2008 postreply 13:50:41
• 无论如何,18岁就自己走路。我都见过,法官判3千块抚养费的 -Princessgr- ♀ (130 bytes) () 06/16/2008 postreply 14: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