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实在受够了USCIS的窝郎气,因NC,我绿卡等了三年,前一阵子把USCIS和FBI告,然后是政府律师反驳,提出要法官把案子撤了(WOM),理由是没司法管辖权。我当然是反驳,然后是法官安排11月出庭。现在问题是我自己能出庭吗不需要律师?法官会不会歧视没律师的人?二是法庭上该总么做?把我的案子重新概述一下这?对这些没陪陪审团的案子是不是不会有长片大讨论?我的反驳里面好多是从比的类似的反驳信摘录的?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呀?法官不会要我政府律师辩论吧?咱可没这水平。还有一个多月,要是他们能在这之前能把我绿卡批了就啥事也没了。看到很有几个类似的案子就是这么了结的。
衷心请教上过类似庭的朋友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