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在美国写, 去银行公证和找lawyer同样合法吗?

我昨天放了一个贴, 没人回. 我归纳一下, 重新把我的问题提出来:
一份文件, 在美国, 去银行公证, 只是证明当事人的确是他本人, 并的确来在公证员面前签了字.
所以如果不去考虏文件本身的内容写得如何, 只讲文件是否合法, 应该是合法的, 和lawyer 写的
同样合法. (当然lawyer 写的本身要合法得多,这里不谈这个),我的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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